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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实验守则
编辑: 管理员 时间: 2018年09月24日 浏览:

学生实验守则
 
1.        学生上课必须遵守时间,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能进实验室。如想补做实验,由本人申请,室主任同意后可在其它时间补做;一学期三次未做实验者,记“考查不及格”,不能参加该课考试。
2.        进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,不能高声谈笑,不随地吐痰,不乱抛纸屑杂物,保持室内整洁,不得带食物进实验室,以免发生意外事故。
3.        实验前应认真预习,明确实验目的、步骤,初步了解实验所用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,教师应认真检查,准备不合要求者,必须重新预习,否则不能做实验。
4.        实验中应思想集中,仪器安装完毕,须经指导教师检查后,才能进行实验,并认真、如实地记录各种实验数据,积极地分析思考,不能马虎从事,完成的实验记录要由教师签字。
5.        注意安全、节约用水、电、材料,遇到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、火源,并向指导教师报告,采取紧急措施。
6.        对实验室的仪器、工具必须爱护,不得动用其它组的仪器工具等,凡损坏、丢失仪器、工具者,应查明原因,并按照白城师范学院《实验仪器设备丢失、损坏、赔偿管理制度》进行处理。
7.        实验完毕后,须经指导教师检查仪器、工具、器皿及实验记录后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8.        实验后,要认真按要求写出实验报告,认真分析实验结果,精确处理数据,不得更改数据。
9.        实验成绩不合格,不允许参加理论考试。
 
 
 
 
机电工程系实验室